两人签订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私人协议,其法律效力与离婚案件在法院审理的效力不同。离婚协议书可以在离婚案件前由夫妻双方协商达成并签署,以达到协商离婚的目的。
如果离婚协议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二是离婚协议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包含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具体事项的约定;三是对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应当采取相应的法律程序,确保夫妻双方签署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其中一方在被迫的情况下签署。
离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离婚案件中作为重要证据被法院认可,但其效力范围有一定限制。一方面,离婚协议书只具有与夫妻双方签署协议有关的法律效力,无法对第三人产生影响,也不能影响法院的裁判结果。另一方面,如果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与法律规定相抵触,那么夫妻双方的协议将失去法律效力,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不会产生影响。
总之,离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并遵守协议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地协商解决离婚案件,减少法律程序和争议的发生。然而,离婚协议书仅有与夫妻双方的协议有关的法律效力,如果协议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则其效力将受到限制。建议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咨询律师或法律专家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