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事宜
1、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2、离婚房产问题:原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对该房屋所有权的争议。
3、离婚财产问题: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共同进行分割。分割后甲方再分得一部分赡养父母的负担,双方其他财产均由各自所有。
4、离婚抚养子女问题:由甲方抚养共有的子女,乙方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800元至甲方。
二、不再互相干涉
1、甲、乙双方自往后不得以离婚作为诋毁或攻击对方的理由,不得存在过错或错误地理解或口出恶言,不得干涉对方的社交、婚姻、工作和生活。
2、双方各自保留起诉离婚案件的权利。在离婚达成协议后,双方均不再互相提起有关离婚的任何诉讼或申请。
以上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认为协议是相互自愿达成,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不得修改或取消协议内容。双方在此郑重声明,以上协议的签署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任何人强迫、欺骗、误导等情况。
甲方签字:(签名)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签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