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通常包括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财产赡养、抚养费等方面的内容。对于一些没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不存在子女抚养权方面的规定。
然而,在一些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可能会提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即他们将子女交由哪一方抚养。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并不是法院裁定或判决,因此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离婚协议书只能作为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程度的权威性,但仍需经过法院予以确认或审查。
当然,如果双方离婚时没有再提及子女抚养问题,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没有对此作出具体规定,那么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能会要求法院予以裁定。此时,法院将会依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裁定,以保障子女的最佳利益。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可以包括子女抚养方面的规定,但并不是必须的。如果双方没有就此达成协议,法院最终将会裁决抚养权的归属。无论是经由离婚协议还是法院判决,子女的最大利益始终是最为重要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