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是指担任公职人员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用公款非法占为己有或者巨额挪用公款、财物的情况。什么人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呢?
首先,挪用公款必须是具有某种职务的人员。例如,担任国家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教育、医疗、科研等单位的公职人员,又如企业法人、董事、工程承包商、会计师、税务师等。
其次,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和非法性。即挪用的公款不能为个人私利或其他非法目的所用,比如用公款进行赌博、购买淫秽物品、炒股等。而如果拿公款去为公益事业购买物资或赞助贫困学生等,则不构成挪用公款。
最后,挪用公款的数额也是一个评价标准。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的数额不同,一般在数万元以上就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了。而数额较小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贪污或受贿等其他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还破坏了社会公信力和经济秩序,属于一种十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