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其中一方不满意协议条款,想要重新上诉离婚协议,那么协议是否还有效呢?
首先,如果双方已经签署并确认过协议,那么协议本身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即使一方不满意协议,也不能单方面取消或改变协议,除非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新的协议。
其次,如果一方想要重新上诉离婚协议,必须提出对之前协议条款的异议和理由,并在法庭上重新审理。如果法庭认为之前的协议条款没有问题,那么协议仍然有效。如果法庭认为协议条款有问题,那么就需要重新达成一个新的协议。
最后,如果协议涉及的财产分配、抚养费等问题已经执行了一段时间,那么重新上诉离婚协议的难度会更大。因为协议已经在实践中得到了执行,重新上诉需要重新计算各项费用,并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时间浪费。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在双方签署确认后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满意协议,只能通过重新上诉来达成新的协议。但是,重新上诉需要充分考虑协议在实践中的执行和可能带来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