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用于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宅基地的面积和使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及许可证规定执行。”因此,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宅基地只能用于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不能建造车间。
但实际上,中国农村的宅基地利用存在着很多问题。由于其制度性缺陷和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许多人滥用宅基地,违法建设车间、厂房等工业企业,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和居民的健康。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即使有农村宅基地可以满足车间建设的要求,也需要优先考虑土地利用的合法性和环境保护的合理性。
农村宅基地实际上是集体土地私有化的产物,是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的一项重要政策。为便于农民利用宅基地创业创富,同时又不影响集体土地的统一规划和利益,可以探索制定更为科学的农村土地利用政策,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宅基地利用标准和监管机制,规范宅基地建设范围和用途,使其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农民居住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