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宅基地经过土地批准,是农村居民个人的基本住房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居民的财产权。但是,投资者在短期内通过买入农村宅基地获利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样的做法,既触犯了法律,也不利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首先,从法律角度看,投资者私自收集和买卖宅基地无异于非法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收集、买卖、租赁土地,不得利用侵占、骗取等手段占有土地。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不能转让给非农户个人,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其次,投资者短期内攫取暴利,使得农村宅基地过度抬高价格,导致农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不利影响。农户原有的宅基地受到压缩,无法再次规划或扩大自己的生产或生活空间。另外,农村宅基地往往关系到农民家庭的长期生活和后代的发展,一旦被非农户个人占有,那么许多农村家庭的生计和未来将非常困难。
最后,农村宅基地是生活在农村的农民的居住场所,也是为农民谋取生计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风险和学问都非常大。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农村宅基地的时候一定要非常慎重、谨慎和规范,必须在政策法规的框架下进行买卖。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并且对违法商家加大处罚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征地和宅基地的有序发展,保护农民权益和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