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纳挪用公款属于职务侵占罪,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非法占有罪。根据中国刑法,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他人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据此,单位出纳挪用公款,即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职责中,将本单位的公款挪走,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正当目的,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是属于刑法中的“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得该罪行惩罚力度较大。如出纳挪用公款金额达到一定数额,还可能面临“贪污罪”的控制,控制力度更大。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侵占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数额,包括犯罪所得和被害人的损失额,以被告人犯罪的时间为标准”,因此在定罪量刑中,将会从犯罪数额及犯罪情节、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考量。
总之,单位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有违职业道德的不正当行为,同时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工作中必须千万留意避免类似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