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遇到了拆迁安置房不交房的情况,首先您应该先与开发商或房产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尽量达成和解。如果无法得到解决,您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1.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城市规划和住房建设方面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该有相关的投诉渠道,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这个部门投诉。
2. 市房地产管理局:对于不履行合同、拖延交房等违法行为,市房地产管理局也是可以进行主管的部门。您可以向这个部门投诉,并附上相应的证据。
3. 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可以为消费者维权,可以帮助您协调处理与开发商之间的争议。您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实体投诉的方式进行投诉。
4. 银监局或银行:如果您是通过贷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那么您可以向相关的银监局或银行投诉,要求停止贷款或向犯罪嫌疑人追款。
总之,无论您采取哪种方式投诉,都要搜集充分的证据,并保持冷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