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过程中,由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的一种安置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住房权益。在拆迁后,政府会根据被征收人的情况,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屋,并对被征收人进行合理的赔偿。但是,有些地方出现了拆迁安置房不交房的情况,那么被征收人应该怎样起诉呢?
首先,被征收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拆迁协议、安置房的相关文件等,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果安置房是由政府提供的,则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安置管理部门,了解其相关政策和法规。如果安置房是由开发商提供的,则需要与开发商协商,明确交房日期等相关问题。
其次,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首先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开发商,要求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交付安置房的责任。如果开发商对交房日期有合理的解释,则需要根据相关证据来判断其是否合理,并考虑后续的诉讼步骤。
最后,被征收人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包括法院、政府部门等,来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是由政府提供的安置房,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寻求协调解决。如果是由开发商提供的,则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问题,要求其支持维权。
总之,在遇到拆迁安置房不交房的情况时,被征收人需要秉持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态度,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并寻求相关部门的协助,最终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