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就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离婚协议中通常会涉及到子女的监护权、探视权和抚养权等方面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抚养权是双方离婚后子女生活的主要依据,而关于抚养权的分配则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部分之一。
作为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关注程度都是非常高的。通常来说,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共有。以我国法律为例,离婚子女的抚养权通常会授予一方或由双方共同行使。在实际生活中,离婚双方共同行使子女抚养权,可以确保子女得到更全面的照顾和关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子女的利益和权益。
然而,离婚后双方共有子女抚养权并不是完全没有难度和问题的,并需要离婚双方在制定离婚协议时明确抚养权的分配和细节。例如,在双方离婚后分别居住的情况下,双方共有抚养权可能会导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受到影响,增加子女的压力。此外,还可能会发生婚姻矛盾对子女的负面影响,需要离婚双方在协议中充分考虑。
总的来说,双方共有子女抚养权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但在充分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并明确规定好协议内容,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持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