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小孩子的归属问题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方面。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应当从维护子女的利益角度出发,尽量保证子女得到健康的生活和成长。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都能够照顾孩子,那么应该给予双方抚养权,即共同抚养。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都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
其次,如果一方无力或不方便照顾孩子,那么另一方应该获得单独抚养权。此时,离婚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孩子的抚养费用及相关开支由单方承担,并且约定离婚后双方有义务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
最后,特殊情况下,如果两个父亲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那么可以考虑将孩子交给其他亲属或托管机构。
总之,离婚协议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划分应该以孩子的福利和健康为最高优先考虑因素,父母双方都应当承担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同时,在离婚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具体支付方案以及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提供支持的具体内容,以避免遗漏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