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抚养权诉讼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主动放弃申述权利的一种行为,它能够有效终结原本正在进行中的诉讼程序。当当事人在抚养权诉讼中意识到原告方胜算不大时,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愿再继续诉讼,就可以考虑撤销抚养权诉讼。
具体操作上,当事人可以向法院递交一份书面反悔申明,声明自己不再坚持原先的起诉请求,请求法院撤销原先起诉或者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或全部起诉请求。同时,当事人需要在反悔申明中说明自己撤诉的原因,并承诺不再对该案件提出任何起诉或申请。如果法院核准了当事人的撤诉申请,那么相应的抚养权诉讼程序就会自动关闭,并且不会造成当事人任何不良记录。
总之,在抚养权诉讼中撤诉并不意味着当事人的请求全部无效,只是暂时搁置了争议问题。如果当事人在适当时间内重新考虑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理由和战略,还可以再次提出诉讼并获得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