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法,未成年人拥有与自己年龄和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接受家庭、社会和国家的保护、教育、医疗等基本权利。但同时,中国的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无法独立承担家庭责任,法律上不能获得抚养权。
即使在国外,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授予未成年人抚养权,因为未成年人缺乏经济和心理成熟度,不适合独立照顾自己。此外,判定抚养权的法律标准通常是以“最有利于孩子的利益”为首要原则,这需要考虑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学习和成长环境等各种因素,而未成年人一般无法承担这些责任。
虽然原则上未成年人无法获得抚养权,但如果父母双方在离异后,双方都不能照顾孩子,或有其它特殊情况,如父母身故、监护人疾病等,监护权会被授予亲戚、朋友或相关机构等成年人代为行使。此时,未成年人仍然需要得到照顾和保护,但这种保护需要由成年人来承担。
因此,小孩在法律上通常不会获得抚养权,但他们仍然需要得到适当的保护和照顾,家庭、社会和国家应该为这些孩子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