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它侵犯了公共财产的利益。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社会应该给予严格的惩罚。但是,如果该人员在被发现之后立即归还公款,会不会有所减轻惩罚呢?
首先,即使挪用公款后立即归还,仍然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因为挪用公款本身已构成犯罪行为。无论是否归还,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和处罚。所以,归还公款并不能免除责任。
但是,如果该人员没能立即归还公款,而持续挪用或隐瞒不报盗卖等的行为,则该人员的处罚将更加严格和严厉。事实上,在归还公款的情况下,部分罪犯可能通过犯罪的潜在获益,赚取不合法的利润,那确实应该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
另外,从实际情况出发,归还公款可以被视作犯罪主体的悔过表现,这点可以作为相应承认进行减轻处罚的理由。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可以认定挪用公款行为与犯罪主体的日常生活无关,归还公款也确实为违法行为的一种悔过表现,法庭可以视情況适当地减轻相应的刑罚。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该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惩罚。但是,如果该罪犯能够及时归还公款,法庭可能会决定对其进行相对应的减轻刑罚处理。因此,对于那些已经挪用公款的人员,他们应该想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并且要及时归还公款来减轻自己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