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担任公职人员期间,将公共财产中的一部分用于自己的私人需要而不经批准或者未经批准超过限额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公共财产的侵占,属于侵犯国家、集体利益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因此,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根据其情节轻重,罪犯可能会被判处不同等级的刑罚。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刑罚从有期徒刑一年到无期徒刑不等,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死刑。具体的刑罚量刑标准有:“数额巨大”、“严重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进行业余或者职业赌博、吸毒或者嫖娼,挥霍公款等舞弊行为”的情况,以及对挪用的款物是否从未落实配备公务员,是否属于职务范围内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此外,挪用公款罪还有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和政治责任。经过法律的审慎认定,其所涉及的损失金额和恶劣后果也可能对其政治前程产生严重影响。
总之,挪用公款罪的性质恶劣,影响极为严重,其罪责需被严惩。而对于绝大多数的诚信公务员和国家员工,应该自觉恪守职责,以廉洁自律的高尚情操规范自我行为,切实维护公共金融资产安全和国家财富的合法性,为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