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作为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和公共利益而强制性收回居民房屋并提供的住房,其产权管理是一项重要任务。在房屋产权的继承过程中,公证是一项必备的程序,以确保房屋继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继承人需要准备完备的法律凭证,包括房屋产权证、现房合同等,以证明其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还需要提供与继承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死亡证明、遗嘱等。
其次,继承人需要与公证处签订继承公证书申请书,并就个人身份、继承人身份等向公证处提供相关证据,例如身份证明、死亡证明、房产证等,以证明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拆迁安置房产,公证处将根据申请人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最后,公证处将继承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资格后,颁发继承公证书,该公证书是继承人获取拆迁安置房产权的必要凭证,可以用于办理房地产交易证明、税务登记、开户等相关手续。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如何继承公证是一项必要的程序,继承人需要准备完备的证明材料,并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书,以确保拆迁安置房产权的继承程序的公正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