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已退回款如何判刑,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退赃情况等。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本身,按照我国刑法,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或者侵占罪,依据犯罪的情节、数额等因素,需要进行不同的刑罚量刑。具体来说,贪污罪通常是以数额为主要标准,犯罪数额较大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较小者可以判处3-10年有期徒刑。而侵占罪则以情节轻重和归还情况为主要考虑因素,一般情况下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在考虑判刑量的过程中,法院通常也会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退赃情况。如果被告人能够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并且能够自愿退还挪用的公款,那么审判机关在判刑时可能会给予一定的从轻情节。退款的数额越大,考虑从轻情节的可能就越大。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已退回款是减轻刑罚的一个因素,但不意味着可以免于刑罚,具体要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量刑。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不仅会导致惩罚性的刑事处罚,也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公共财产的保护和监督,让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