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在夫妻离婚过程中,出于平等协商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文件,经过公证机构的公证认证后,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证明文件。这份协议内容应当详细且具体,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与访问权、抚养费用分担等方面的规定。
要想使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将其公证。公证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具备公证员资格的公证机关,对个人和单位的法律事实进行证明的行为。具体来说,离婚协议公证需要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 双方自愿协商:离婚协议需要由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共识,不能有强迫、欺诈等行为。
2. 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内容必须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3. 具体详细:离婚协议需要具体详细,阐明双方对于离婚产生的各项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的权利义务、抚养费用分担等方面的约定。
4. 公证认证:离婚协议需由具备公证员资格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认证,方可获得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公证不是强制性要求,但建议夫妻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尽早进行公证认证,以保障双方利益,同时也可以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缩短离婚程序的时间,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