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拆迁和行政拆迁都是指政府在城市市区更新改造时,对一些违法建筑、危房等房屋进行拆除的方式,它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拆迁的方式。
协议拆迁是双方达成协议后,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拆除,政府在此过程中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安置费用,同时也要保障拆迁户的生计。而行政拆迁则是政府强制拆除,此时政府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和安置费用。因此,协议拆迁相较于行政拆迁更符合法治原则,更为合理和人性化。
那么,如何将协议拆迁变为行政拆迁呢?主要有三种方式,分别是:
首先,当协议拆迁无法达成协议或者拆迁房屋的户主不愿签订协议时,政府就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法规采取行政拆迁的方式,以保证拆迁进度和城市改造计划。
其次,针对那些协议拆迁房屋内出现危险情况,如墙体倾斜、框架松动等,使房屋或人员出现危险的情况,政府也会采取行政拆迁的方式来保证市民人身安全。
最后,由于协议拆迁本质上是通过经济补偿来达成双方协议的,当政府经济拨款存在困难时就需要采取行政拆迁的方式,以完成拆迁任务。
总体来看,行政拆迁虽然成本更低,但是不管是在法律,还是人性化方面都不如协议拆迁,因此,在进行城市改造时,政府更应该采取协议拆迁的方式来保证城市改造的合理性和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