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实施城市改造或其他公共工程而拆除市区或农村居民房屋后,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安置,提供居住的房屋或建材等物。这类房屋由于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提供,所以在立项、建设、装修等各个环节都有特别的标准和流程。针对这类房屋能否贷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政策性质
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为了公益目标而实施的房屋安置行为,因此其使用权、所有权均属于政府。因此,虽然以现金进行交易可以成交,但该类房屋并不具有产权证,因此不具备产权贷款的条件。
二、贷款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
对于一些银行,如果拆迁安置房的贷款申请人有足够的信用和还款能力,银行会为其提供个人信用贷款或授信额度。但是,这些贷款仍然以个人信用为主,与房子是什么类型没有关系。
三、用途限制
拆迁安置房通常不能作为商业贷款的抵押物,但可以做为按揭贷款的抵押物,同时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购房者,应该符合当地规定的购房条件,限制其出售、转让、出租等行为。
总体来说,由于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为公益目标而提供的房屋,政府有对其使用、转让等行为的规定和限制,因此拆迁安置房不是很适合作为房贷的抵押物。但是如果申请人有足够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可以选择个人信用贷款或授信额度等方式,来满足自己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