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离婚补充协议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传播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印章、票据、证券等特定印章的罪行均会受到惩罚。而离婚补充协议作为一种法律文书,也属于特定印章的范畴,因此伪造离婚补充协议是违法行为。
虽然伪造离婚补充协议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伪造协议,那么就被视为有效了吗?答案是否定的。法律强调的是平等自愿原则,也就是只有在真实的自愿情况下才能形成有效的协议。如果一方是被另一方强行要求伪造协议,那么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无效。
即便双方都自愿伪造了离婚补充协议,如果协议内容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也会被视为无效。例如,协议中规定未成年子女任意流动、协议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等。这就意味着,即便双方自愿伪造离婚补充协议,但是如果协议内容违法,那么该协议仍然被视为无效。
总之,伪造离婚补充协议是违法行为,即便形成了协议,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违反公序良俗、强行要求一方签署等情况,该协议仍然被视为无效。维护公正正义的原则是法律的基础,建立在这种原则的基础上的任何协议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被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