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村集体或国家划定的用于居住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所得到的使用权。而这种使用权,与土地的所有权是分离的,即农民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宅基地并不具备抵押的条件。
虽然农村宅基地无法直接作为抵押物,但是在购买房屋时,还是可以利用宅基地的使用权来增加资产抵押价值。具体表现为:
1.提高可贷款的数量:在农村贷款购房时,银行通常倾向于给予60%的最大贷款比例,而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品后,可使可贷款的数量增加,从而满足购房者的需求。
2.增加抵押物的价值: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品可以提高房屋的抵押价值。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购房资产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的作为抵押品的价值随着房产市值的上涨而增长。
3.增加贷款的可靠性:银行更倾向于接受具有一定价值和实用性的抵押品。宅基地使用权的作为抵押品,增加了购房者的信用度和贷款可靠性,使得银行更愿意出具贷款。
总之,尽管农村宅基地不能直接抵押,但是它的使用权可以作为增加抵押品价值,提高购房者的可靠性,以及增加可贷款数量等方面的综合手段,为农村购房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