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掌握的知识,拆迁安置房需要满两年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拆迁安置房需要满两年的限制是针对拆迁补偿款的适用而言的。当房屋被拆迁后,政府会向居民提供拆迁补偿款,其中包含了房屋的赔偿等一系列福利待遇,其中一项是安置房的选取权。如果居民选择了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则需要在两年内居住满足。
但是,这一规定并不是绝对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如果居民由于特殊情况需要搬离拆迁安置房,比如因为工作调动、家庭改变等原因,可以为其申请提前搬离。政府相关部门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审核,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可以提前处理。
此外,如果居民在未满两年的情况下选择了退房,那么也需要按照政府相关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在两年内退房,居民需要将原本的拆迁补偿款全部退还。如果在两年后选择退房,则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房屋价格的核算,从中扣除已经得到的拆迁补偿款后再进行结算。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需要满两年的限制,是政府对居民的权益保障措施,但也存在着特殊情况可供申请的情况。因此,在具体处理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