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为了解决拆迁户的居住问题而由政府提供的一种安置措施,其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根据《城镇拆迁安置条例》的规定,在拆迁安置房住宅不满5年的期限内,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或者改变用途。但是,对于一些对于个别情况如何处理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的问题,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对于因家庭状况变化需要搬迁的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核实后可能会同意搬迁。其次,对于因工作原因需要搬迁的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批后可以缩短安置期限。最后,如果因为其它特殊原因需要搬离拆迁安置房,可以向拆迁部门提出申请,提出自己的理由,如果理由充分,可以得到同意。如果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拆迁安置房的浪费,拆迁户应该履行合同义务,按照规定的居住期限居住。
总之,对于拆迁户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保障,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也应该注意合理利用,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如果确实需要搬迁,应该遵循相应的规定,进行规范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