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是指在拆迁之后分配给拆迁户的安置房屋,未经满两年的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不允许出售、转让和抵押,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行为。同时,未满两年的安置房也受到了其他地方政策的限制,如不能在未满两年内申请房屋贷款等。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的计算方法,有如下要点:
1. 以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为计算起点,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的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2. 如果有过一次房屋转移,时间以新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开始计算。
3. 如果在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期限内,出现了特殊情况,如刚性需求或资金紧张等,需要出售或抵押,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特批,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总之,对于拆迁安置房未满两年的计算方法,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特殊情况,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以获得合法的操作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