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很重要的文件,记录了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的协议。对于一些跨省离婚的夫妻来说,他们可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离婚协议书跨省能否拿到?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离婚协议书跨省是可以拿到的,没有什么不可能。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跨省拿协议书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前提:
第一,离婚的双方要达成离婚协议并签字盖章,否则协议书就没有法律效力。同时,如果离婚协议书中订立的约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民法典》等规定,也会被相关法律机构视为无效。
第二,离婚协议书需要获得有效的公证。对于跨省离婚的夫妻来说,他们需要去公证处重新办理离婚协议书的公证,然后才能使用。
一般来说,公证处会对双方的身份证以及离婚协议书进行核实,核实完毕后才会为协议书加盖公证章。这样的话,跨省使用离婚协议书就不会出现问题了。
总之,尽管跨省离婚协议书拿到之后还需要一定的程序处理,但只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办,就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不过在离婚协议书的签署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要多方沟通,留好证据,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也方便各自的公证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