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的一项重要文件,其内容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的具体条款,对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都有具体规定。对于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亲自签字,实际上是需要的。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书是需要写明双方签字确认的,这也是离婚手续中的一项必须程序。因此,离婚协议书必须由离婚双方亲自签字。
其次,离婚协议书的签字是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认可性的重要方式之一。只有双方亲自签字确认,才能证明协议内容确实是真实的,并且双方对这些条款都已充分了解和认同。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形式,也是对独立意志的自主表达。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签字还是对于离婚双方自身权益的保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条款的含义和后果,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充分保护。如果只是口头协议,无法提供书面签名的证明,时光流转,也许会造成后续难以收场的后果。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签字是双方真正达成和解和终止婚姻关系的直接体现,只有双方亲自签字,才能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可执行性,也能够充分保护离婚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