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侵占公共财产的犯罪行为,对于犯罪者来说,是会面临严厉的惩罚的。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贪污罪,最高可判处死刑。但是,具体的判罚还是要根据犯罪人挪用公款的金额大小、情节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有自动投案情节等方面具体考虑。针对挪用公款14万不还的情况,应该如何判罚呢?
首先,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侵害国家财产的犯罪行为,因此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公款的贪污罪数额较大的,刑期应该不少于15年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应该判处死刑。因此,针对挪用公款14万元的犯罪行为,应该判处较长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作为处罚的基础。
其次,当犯罪人有自动投案的行为时,可以从轻处罚。在犯罪人被抓获之前自动投案,可以减轻其刑罚。因此,如果犯罪人在警方介入前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主动将挪用的公款全部退回,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但是,如果自动投案的时机不合适或者挪用金额过大,仍然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最后,在判决过程中,应该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前科记录和犯罪程度等因素。如果犯罪人有悔过表现并有积极改过的态度,也可以考虑从轻处罚。但是,如果犯罪人不认罪或者屡教不改,情况就要更为严重,判处的刑罚也就越重。
总之,针对挪用公款14万元不还的犯罪行为,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罚。一方面,要维护国家财产安全,给予犯罪者严厉的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根据犯罪人的自动投案、悔过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量刑的大小。最终,必须保证判决合理、公正,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