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用于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且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这份文书在生活中是属于合同类型,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签署,并在离婚审批过程中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并最终获得批准。
离婚协议书在签署过程中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复杂,其中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权等多个方面。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在撰写过程中必须精心设计,双方当事人需要经过充分协商,达成最终的意向。
在离婚协议书上是否需要加盖民政局章成为了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实际上,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民政局并没有强制要求离婚协议书必须加盖章,只要双方当事人签署的协议书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就可以取得法律效力。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离婚协议书最好加盖民政局的红章,因为加盖章可以提高协议书的合法性和稳定性。因为在撤销协议书的时候,需要前往民政局进行解除,加盖章也方便了民政部门的操作。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有效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双方当事人应该慎重处理并仔细阅读,确保协议书能够真实反映当事人意愿,确保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加盖民政局章则是对协议书的一种加强保障方式,能够使协议书在法律上更加稳妥、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