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变更抚养权是指离婚、分居等情况下,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行为。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够减少对子女的伤害,保证子女得到的关注和爱护不会因为父母关系的破裂而受到影响。
在协商变更抚养权时,公证可以为双方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具体步骤如下:
1.联系公证处预约时间,双方准备好参与公证的材料:身份证、离婚或分居协议书、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等。
2.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公证员会核对双方的证件,确保双方身份的真实性。
3.公证员会给双方阐述公证的相关规定和步骤,以便双方了解公证的原理和意义。
4.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认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方案,并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5.公证员会对协议书进行公证,公证员会问询双方,确认协议的真实性。
6.公证员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证明该协议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通过公证,双方可以在法律上确认子女的抚养权变更方案,这样做可以使方案在后续执行上更加具有法律效力,也可更加稳定和公平地保障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