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拆迁协议书是指在拆迁时,拆迁户将自己的房屋产权证书借给了第三方,让其在拆迁中帮忙签署拆迁协议,以获得更好的补偿。这种行为虽然存在,但是在法律上是违法的,因此这份借名拆迁协议书在实际中是没有什么用的。
在我国,《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编造、借用他人的申请拆迁或同意拆迁”,如果在拆迁过程中使用借名拆迁协议书,不仅会被视为扰乱公序良俗的违法行为,也是对拆迁协议真实性的严重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拆迁户拥有真实的产权证明,他们可以自行进行签署拆迁协议,而不需要借用他人的名字。如果被拆迁户没有拥有产权证明,必须证明他们是房屋的合法使用者,才可以参与到拆迁协议的签署中来。
总之,借名拆迁协议书是违法的,也是不明智的做法。在拆迁协议签署过程中,拆迁户应该保持真实、公正、合法的态度,并且保证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同时,为了避免被拆迁的情况发生,如果拥有房屋产权证明,要及时办理房屋对应的手续,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