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因城市建设需要而对居民住房进行拆除,为拆迁居民提供的一种保障性住房。根据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权属于居民,但产权归属不确定。
由于拆迁安置房存在产权不确定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拿来作为抵押物质押贷款的。银行在贷款审核过程中,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和咨询,如果产权不明确,银行无法确定抵押物价值和担保作用。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也有可能被作为抵押物质押贷款。这要看具体的银行政策和拆迁安置房的归属情况。如果该房屋已经明确了产权归属,如居民已经拥有该房的产权证书,那么可能会被银行认可,拿来作为抵押物。
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也可以作为借款人信用评估的一部分进行考虑。例如,如果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还款能力,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银行可能愿意将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信用担保手段。
综合来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不确定,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抵押物质押贷款。但是,具体情况要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屋归属情况来确定。如果需要贷款,最好先咨询银行或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