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达成协议所签订的书面文件。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拟定、签字、盖章等步骤,但不一定需要扣章。
虽然不是必须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书扣章依然具备一定的意义。因为盖章可以起到保护协议的证明作用,证明协议中的内容真实可靠。
同时,扣章也为离婚后双方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比如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只有签字而没有盖章的话,对方离婚后可以自行修改协议内容,导致协议变成了“两张皮”,使得自己权益受到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扣章并不能代表协议的合法性,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那么扣章也无法使协议生效。
因此,离婚协议书扣章虽然不是必须的,但在很多情况下还是有其实用价值的。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可以商议是否需要扣章,如果双方对协议内容没有争议,仅签字即可。如果协议内容有争议,则建议双方在签字的同时盖章,以增加协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