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在法律上具有很高的效力。虽然在拟定协议时,各方会签署自己的姓名,但很多人会担心,这样的协议批准起来是否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很多人都会问:离婚协议一定要按手印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按手印是一种补充形式。如果双方都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按手印可以使协议更加完整。但如果没有按手印,协议本身仍然有效。因此,按手印并不是一定必要的。
其次,按手印可以增加协议的证据力。在一些地方,审判员可能更愿意看到印刷,因为它可以证明协议是双方真实签署的,而不是只由其中一方代表签署的。
但是,如果你不方便按手印,也可以在协议上写上“不想按手印”,这样就不需要印章了。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份写有双方共同意愿的书面文件,签署时已经很清楚地表明了双方的意愿,所以按手印并非必不可少。
总之,离婚协议并不一定要按手印,因为协议本身是法律效力的重要证据。协议的有效性不会因为缺少按手印而受到影响。但是,如果你希望增加协议的证据力,可以选择按手印或者在协议上注明不想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