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拆迁某些区域内的原住房后,在同一区域(或周边)新建的替代性住房。安置房通常由政府出资修建,由政府统一管理,并面向符合条件的被拆迁居民销售或租赁。那么,公房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答案。
首先,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政府在完成拆迁后应当给予被拆迁户合理安置,确保其基本住房需要。安置房的性质属于民生保障领域,政府的出资、规划、管理应当保证其与商业房产的资产属性不同。因此,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安置房属于限定条件的低价房,其售价或租金应当低于市场价。
但实际上,一些“聪明”的拆迁户或房地产中介会以各种方式将安置房转为商品房,然后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其卖出。这类操作不仅有悖于政策法规,损失了政府的公共资源,还有可能对购房人造成风险。此外,安置房一旦被改变了性质,也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增加政府处理风险的成本负担。
综上所述,公房拆迁安置房虽然按照政策规定应当低价销售或租赁,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买卖行为。政府应当加强管理,防止其被转化为商品房;购房人也应谨慎出手,避免因为追求一时的小利而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