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挪用公款无论是否得利息都是不合法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而且,挪用公款不得利息也显示出了贪污腐败行为的低劣程度,这种行为可能伴随着其他更为恶劣的行为。
其次,即便公款不得利息,这也不应该成为挪用公款的合理化理由。公款是由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被用于各种公共事务、公益项目和民生福利等,每一分钱都应该被妥善使用。挪用公款将导致公共利益受损,对纳税人的权益造成伤害,更是对公信力和公共治理的打击。
最后,即便没有利息,公款也存在着风险。公款的使用和管理需要严格的规范和制度,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挪用公款会破坏这种制度,导致财政风险的不断增加,可能在未来产生更大的后果和损失。
因此,挪用公款是绝不可取的行为,无论公款是否得利息都必须予以严惩和制裁。对于公共管理者和公职人员,应该强化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守护公共财产,做好公共服务,为人民利益和社会福祉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