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产,通常是指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挪用公款严重损害国家的利益和公民的权益,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在挪用公款问题上,其刑事处罚将由挪用金额的多少来决定。
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小,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行政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而如果挪用公款数额比较大,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犯罪的数额界定为3000元以上的情况,才能够构成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挪用金额如果在1万元以下,属于轻微情节,处以罚款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挪用金额在1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万元的,属于一般情节,处以6个月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挪用金额在10万元以上,属于严重情节,一般情况下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同时,如果挪用公款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被判处死刑。例如,如果挪用的公款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地质灾害、设施损毁等事故发生,或者挪用公款导致了国家重要利益受到损害,就会被认定为特别恶劣情节,处以死刑。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在定罪量刑时需要根据其挪用金额的多少以及情节的轻重来进行判定。只有坚决惩治挪用公款的行为,才能够保障国家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