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债权与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无法相互转化或替代。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儿童的抚养和照顾权,包括照顾儿童的生活、教育和健康等方面的权利。而债权则是指债权人对借款人的债务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对方欠债但拒不偿还,此时债权人可以采取合法手段追讨债务,包括起诉、催讨等方式。然而,债权人并不能通过追讨债务来获得抚养权。抚养权是需要法院判决或协商达成的决定,主要依据儿童的最佳利益进行判断,与债权债务无关。即使债权人采取了野蛮的方式威胁拖欠债务的对方,也无法通过此类手段获得抚养权,更有可能遭到逆反心理的反弹,使得抚养事宜更加难以解决。
因此,对于对方欠债但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债权人应该依法采取合法手段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影响儿童抚养事宜。针对儿童的抚养事宜,双方应该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根本出发点,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合理分配抚养权和赡养费等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