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离婚已经达成协议,且双方已经签字确认,那么在进行第一次登记时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提交离婚协议书可以保证离婚时各方的权益,避免出现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
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离婚时自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包含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的事由、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离婚协议书要经当事人双方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双方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经过公证后,方可提交。
离婚协议书的出示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一种方式。如果没有离婚协议书,那么在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都需要进行律师代表和法院的调解和审判,无形中增加了离婚的时间和费用,也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而有了离婚协议书,可顺利解决离婚繁琐的程序和费用,更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提前准备好协议书是非常必要的。此外,当事人还需要准备好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以及必要的结婚证和离婚证明。这样可以在离婚登记时更加便捷,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