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前提下,自愿达成的协议文件。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应该经过公证、盖章等程序,以确保其合法性、可行性和权威性。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应该盖哪些章呢?
1.公证章:公证是确保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的必要程序之一。公证主要涉及协议双方身份的认证、合法性的确认、签署过程的监督等。公证章是公证完成后的必要盖章之一。
2.合同章:离婚协议书也是一种法律合同,包括了离婚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分割财产、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内容。因此,协议书按照合同的形式出现时,也须盖合同章。
3.单位章或人事章:企业、事业单位离婚协议书需经单位领导或人事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后才能生效。因此协议书上也需要盖上单位或人事章。
4.法人代表章:如果离婚双方是已构成法人的企业或组织,离婚协议书上还需要加盖该企业或组织的法人代表章。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应该盖上公证章、合同章、单位章或人事章、法人代表章等必要章节,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让协议得以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