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后,按照一定程序签署的书面协议。签署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步,这不仅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利益问题,也关系到后续生活中诸如子女抚养、财产划分等各种问题的解决。
为了保证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签署时必须在有关部门进行公证或者司法披露,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离婚双方应该到公正机构或者公证处办理公证。而如果离婚协议产生的效力需要对外向第三人证明,则需要进行司法披露。
离婚公证手续可以在离婚登记前进行。一般情况下,公证的地点由离婚当事人选择,具体可以选择当事人联合申请的公证处、公证员到底几处公证处办理,也可以选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办理。
除了公证或者司法披露,离婚协议书还应该备存几份。首先,离婚双方应该各自保留一份原件,备查使用。其次,建议寄存到公证处、公证员、住房出租管理机构(如果涉及住房)或者托管给律师。这样可以更加有效快捷地找到协议书,避免遗失或者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文件,需要认真对待。双方应该在协议书签署前认真审阅协议书,如有不明确或纰漏之处,需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制定出既符合双方利益又合法有效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