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户口应该归属于拆迁后的居民在新居住地注册的常住户口。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城市更新等项目而对居民原有的房屋和土地进行强制拆迁,同时提供新的住房和生活设施给被拆迁的居民,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居住权益。
因此,拆迁安置的户口应该在新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构进行注册,一旦居民搬迁到新住房,就应该尽快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注册新的常住户口。
这样安排可能会引起一些居民的不满,因为他们可能担心户口迁移会影响自己的就业和子女的入学等问题。但是,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通常会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和就业等实际问题,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应的就业和教育资源,以减少居民们的不便和困扰。
总之,拆迁安置的户口要注册在新的居住地,这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居住和生活权益,同时也是政府对城市建设和更新的必要措施,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