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后签署的一份合同,它规定了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各方面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该协议书可以撤销或改变。但是,一旦协议书生效,撤销或改变也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
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被双方签署并生效,而后又有一方希望撤销或改变,就需要另外签署一份协议书,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撤销或改变。具体来说,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必须是双方自愿的,没有任何一方受到欺骗、胁迫等非自愿情况下签署,否则协议仍然有效。
2. 撤销或改变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确认,否则仍然存在争议性。
3. 协议书上的有关规定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则依然存在争议性。
4. 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被法院判决,撤销或改变需要双方重新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行裁决。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撤销或改变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重新签署协议书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案,从而撤销或改变之前的协议书,但是需要特别注意,协议书签署后不能轻易撤销或改变,必须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