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下,撤销离婚协议书是被允许的,但具体有效天数视情况而定。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离婚手续就已经开始进行,而且该文件的效力具有不可撤销的属性。但另一方面,法律也给予当事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撤销协议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双方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为30天。也就是说,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都有权撤销此协议书。超过这个30天的期限,协议书则有效成立,除非协议内容违法或者对方同意接受你的撤销请求。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协议书已经超过30天,双方仍然可以进行撤销。比如当事人之间发现协议书存在重大的误解、错误或者诈骗的情况,双方可以提出撤销请求。同时,如果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明显的违法性、不公平性或者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利益,也可以提出撤销请求。
总之,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在30天内申请撤销此协议,超过30天后,双方都需要考虑协议内容的违法性、不公平性以及是否涉及到未成年人利益等因素,才可以决定是否申请撤销。对于离婚协议的撤销,应当征得对方同意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法院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