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遵循法律程序,将离婚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约定的书面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在法律程序中经过司法部门的审批。以下是协议书有效性的说明:
首先,离婚协议书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比如,协议书中应当明确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原因、离婚责任的归属、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这些是法律规定的必要因素,若缺乏其中一项则该协议书无效。
其次,在协议书签署的过程中,双方必须基于自愿和平等的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存在强迫、欺骗等情况,同时要明确协议书具有永久约束力,不得随意撤销,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如未成年人监护权的转变之类。
再次,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核和确认。因为随着社会变化,双方当事人的个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也在不断更新和改变,因此,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在成立之前需得到经过相关法定机构进行审核和确认的。
最后,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也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方法和所依靠的文化背景,家庭背景等因素有关。比如,在某些文化背景下,女性可能会面临相对较小的议价能力;或者某些受依赖型家庭背景下双方当事人相互依靠,难以维持协议书的有效性等等。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在签署之前必须力求明确、充分、自愿的协商,及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