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公证是指当双方离婚或者解除婚姻关系时,由公证机构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抚养权进行确认和认证。这种公证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被视为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在生产前进行抚养权公证并不属于很合适的做法。首先,这一过程需要双方的协商、沟通和商议。如果双方并未达成共识,抚养权公证很可能会出现争议和矛盾,进而导致后续的不愉快。
其次,生产前抚养权公证是一项难以实现的任务。毕竟,未出生的婴儿并没有对家庭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到父母的监护权和抚养权。而且,对于未来新生命的未知性和不确定性,抚养权公证的作用也不会到达预期的效果。
因此,生产前不建议进行抚养权公证。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在宝宝降生后,父母双方进行电话或面谈等方式达成协议,再到公证机构进行抚养权公证。这样可以避免生产前的冲突和争议,也可以让双方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