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搬迁拆迁户而兴建的住房,通常是免费分配给搬迁拆迁户的。但是,当搬迁拆迁户搬入新居时,可能会面临要交物业费的情况。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因为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不同政策都会导致物业费的不同。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的物业费是需要缴纳的。这是因为政府为了照顾受害者的利益,特别是为了给这些人提供更好的住房,而兴建的拆迁安置房是需要维护和管理的。这就需要提供一定的资金,并通过代理公司来进行物业服务。
不过,不同城市、不同区域对物业费的收取规定也是不同的。有的地方将物业费包含在了房屋维修基金中,不需要额外缴纳。这些基金通常是由政府代管,目的是为了保障安置房的正常维修。但是有的地方,物业费就需要住户自行缴纳。一般来说,物业费包含了垃圾清运、消防安全、绿化设施、物业维修等各方面的服务。
有些搬迁拆迁户因为家庭贫困,无法缴纳物业费,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或社区求助,申请减免或者免交物业费。当然,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经济困难证等。
综上所述,是否需要交拆迁安置房的物业费是会受到不同地区政策的影响的。但是,不管有没有收取物业费,住户都应该积极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增强安置房维护的整体效果,共同推进安置工作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