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改造而对拆迁户提供的住房,通常情况下需要安置在同一地区。拆迁安置房不同于市场上的商品房,其所有权并未转移到拆迁户名下,因此,物业费的收取情况也并不一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安置房的物业服务可以由政府代收,也可以委托专门公司进行管理,费用可以由政府或拆迁户承担。一些地区的拆迁政策规定,政府在审定拆迁补偿款时,已经将物业管理费考虑在内,因此拆迁户无需再额外付费。
然而,在某些地方,拆迁安置房的物业管理暂未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由具体物业公司承接,产生的物业费也需要由拆迁户自行承担。这样的情况下,物业费的收取可以出具各种明细账单并经过拆迁住户确认后再进行支付。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是否需缴纳物业费,应根据当地政策和物业管理方式而定。拆迁户应当对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进行合法监管,并确保支付的费用的合理性及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