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书。离婚协议的章应当具备以下要求:
一、协议的正式性
离婚协议应当具有书面形式,章应当为公章或者合法授权的私章,并且经离婚双方签字确认、公证或有第三方见证,确保协议的正式性和真实性。
二、协议的内容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规定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子女抚养权、探视权、赡养费、房产分配等财产纷争解决方案。
三、协议的履行
离婚协议的章中应当包含双方未来履行协议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约的后果等内容,确保协议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
四、协议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的章所代表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未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
总之,在离婚协议的章的签字之前,离婚双方要对协议内容进行充分的商量和协商,协议中的内容要充分体现双方利益的平衡和公正性。并且,要注意协议的正式性,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